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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测绘成果汇交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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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然资源局,沈抚示范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辽宁省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汇交2019年度测绘成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28号),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测绘成果汇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测绘成果汇交情况。全省共582家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了2019年度测绘成果汇交工作,511家单位汇交了3758条测绘成果目录,零汇交单位71家。 

  2.测绘成果目录公布。 

  (1)2019年度测绘成果汇交目录。通过辽宁省测绘成果汇交系统(http://218.60.144.51:8080/lnWeb/)公布2019年度测绘成果汇交目录清单。 

  (2)省级基础测绘成果目录。通过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www.webmap.cn/main.do?method=index)发布了辽宁省级最新基础测绘成果目录。 

  测绘成果汇交情况已经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和测绘单位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将被记录一般失信信息,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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