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市自然资源局: 

  为落实《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制定的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2020年度全省计划重点治理生产矿山380个,治理总面积10032亩,投资估算14436万元。现将2020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有关市局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目标责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已纳入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及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中,全省年度治理任务将在省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市高度重视,逐矿落实治理面积,在治理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治理区域并向省厅报备,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二、确保施工工期。治理工程要做到当年开工当年结束,9月20日前全部完工。矿山企业要定期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各有关市局应于每月20日前填报进度表(见附件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厅报告项目进展等有关情况。 

  三、严把工程质量。治理工程竣工后,各市、县局要按照野外现场和室内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组成专家验收组,对每个生产矿山治理工程进行逐一复核、验收。9月30日前,各市局向省厅上报2020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总结报告、专家验收意见、治理区域拐点坐标及竣工验收照片等。10月初,省厅将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复核2020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并出具复核报告。 

  四、用好激励政策。各市在开展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矿山企业利用意见中差别化土地供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激励政策,激发矿山企业履行治理义务意愿,切实从根本解决我省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等问题。 

  联系人及电话: 

  鞠博洋  024-62789085  67857(虚拟号) 

  丁黄平  024-66859316  63759(虚拟号) 

  传  真  024-62789140 

  附件:1.2020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表 

       2.2020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进度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2月14日

image.png

分享

  • 朋友圈

  • QQ好友

  • 微信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