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连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的公告
作者: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转载
】
根据《关于下发<大连市直营连锁餐饮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市监网传〔2020〕3 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评审,大连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大连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0488365XM。通过评审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含网络经营),经营项目包括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申请人承诺制”有效期: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2日。
大连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在大连市范围内新开办麦当劳餐厅(含甜品站)、得来速餐厅直营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交材料后,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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