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公示电子营业执照
2020-07-28
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公示电子营业执照
操作说明
为更好落实电子商务企业主体责任,方便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增设了“营业执照信息链接标识”栏目,现将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后”,登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ln.gov.cn/),点击“服务”,在“我要办”栏目里点击“网络交易监管”,然后再点击“营业执照信息链接标识”,出现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二维码。扫码后按照《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使用手册》演示的步骤进行操作。
二、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认真学习《电子商务法》相关条款,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工作,主动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并做好相应链接标识下载工作。对于无法下载链接标识的企业也可自行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对于已失效的标识,要及时删除。
分享
-
朋友圈
-
QQ好友
-
微信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