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序
  • 分类
大连金普新区集聚人才十项重点政策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对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吸引集聚各层次、各门类人才到新区创新创业,努力实现“山海关不住,人才到金普”的工作目标,特制定金普新区集聚人才十项重点政策。  一、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补贴  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青年才俊,最高分别给予2000万元、520万元、240万元、60万元安家费补贴,分5年发放。  二、“试婚”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资助  鼓励支持“试婚”式柔性引才,特别是引进海归人才。柔性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按照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实际成效,以及用

关于申报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省科技厅平台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科技厅平台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省科技厅平台申报项目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高水平创业团队及海创人才。二、申报流程各依托单位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质量,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等程序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2日前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区域人才

大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企业高技能人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职业院校广大师生技能水平,促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认定。主要根据全市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申报的相关专业(以下简称“兼职专业”),遴选适合从事教学兼职工作的企业高技能人才(以下简称“兼职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遴选程序:  (一)发布条件。每所职业院校根据开设专业实操师资情况,结合对企业技术支持的需求程度,上报3—4个兼职专业

大连市中等职业院校首次开设紧缺专业建设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鼓励我市中等职业院校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中等职业院校,是指经我市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中专、职高、技工学校。所称紧缺专业,是指中等职业院校首次开设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专业。  第三条紧缺专业的认定,以《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中确定的紧缺职种为准。培养的学生层次须为高级工或以上等级,以人社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专业为准。  第四条中等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建设补贴

大连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政府补贴专业实训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对接,专业理论与实际工作融合,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是指在连普通高等院校(不含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在校生的专业实训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统筹规划、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经认定的公共实训基地具体承接专业实训工作,并作为政府补贴项目的定点培训机构。  第

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坚持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双认定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参加选拔的高技能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在我市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在我市工作。  第三条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

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在连创业,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支持政策:  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开展创业活动。每年支持创业项目20项,支持周期3—5年,每项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70%的比例给予总额100—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可给予风险投资总额20%的风险跟投支持,总额最高200万元;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创业人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且在连

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在连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支持政策:  (一)顶尖及领军人才。每年支持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强创新能力、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20名左右,给予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顶尖及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按政策予以配套支持;科研项目成果通过技术市场在连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二)中青年创新人才。每年遴选培养杰出青年科技人才1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100名左右。获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迫切,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短缺、难以形成从业竞争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编制目录要坚持产业导向、适度超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体现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状况。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大连市海外优秀专家集聚计划引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发挥引智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海外优秀专家集聚计划(以下简称“海聚计划”)是指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专家来连创新创业而实施的海外优秀人才引进计划。 第三条 海外优秀专家是指我市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引智项目聘请的符合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台港澳专家及具有国外长期居留资格的华裔专家。 第四条 “海聚计划”引智项目是指为扶持和推进我

大连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管理暂行办法

受益企业行业:所有行业、企业关键字:人才 租房 住房责任单位:中山区人社局咨询联系电话:0411-82565615发布日期:2019-10-15支持办法:在中山区不朽巷桃源里小区设两种户型的公寓,大户型为58平方米/套,小户型38平方米/套,入住费用为大户型公寓1800元/月,小户型公寓1200元/月。在中山区注册并纳税企业、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1.被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博士、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助推我市“两先区”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连创新创业,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科技人才创业支持、重点领域创

 
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吸引国内外人才来连工作或创业,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

 
大连市引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以下简称引智)工作,为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大大连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市政府决定设立大连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引智资金)。为加强引智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引智专项资金是市政府针对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