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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12〕24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及事业单
2006年10月12日 财金[200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做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及时掌握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分
中央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 号)的有关精神,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我们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的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
中央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的有关精神,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我们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的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以下简称《办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认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