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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近年来,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工作呈现增多趋势,在推动军地学术交流、
(201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4号公布 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39号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2010年12月2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21 号《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4月6日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多吉才让二○○○年四月十日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互联网+”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领域健康发展,按照《“互联网
各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 《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民政部2018年第9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社会组织重大活动风险管理承诺书民 政 部2018年7月13日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近年来,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工作呈现增多趋势,在推动军地学术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名称管理是社会组织登记的重要环节,是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确保社会组织的名称与其组织性质、业务范围、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等相一致,对于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领域。社会组织章程是社会组织制定各种制度的基本依据、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志愿服务组织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主体。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决策部署,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规范志愿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年底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初评,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公示,2016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结果公告如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完成国务院关于2017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多证合一的任务部署,实现全国各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转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民政部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MZ/T 087-2017 标准名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 标准编号:MZ/T 088-2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对于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部。 民政部 2017年3月13日 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薪酬是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多数社会组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做好社会组织新闻舆论工作,增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现就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部。 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2015年12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2015年第102号公告,公布了《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确保《暂行办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社会团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是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组织评估的发展方向。近年来,社会组织评估已在全国许多地方得到推广,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发展不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既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已经2009年9月1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二○○九年九月七日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档案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档案局: 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2012年3月7日,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联合印发了《社会工作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我部制定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民政部2012年9月27日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18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引导社会工作者积极践行专业价值理念、规范专业服务行为、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月12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黄树贤2018年1月24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