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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公告辽宁鸿运八道壕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的通知

辽淬发展和改独员会文件辽发改煤炭〔2020) 37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公告辽宁鸿运八道壕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的通知锦州市应急管理局:你局《关于辽宁鸿运八道壕煤矿有限公司产能公告的请 示》(锦应急管〔2020) 121号)收悉。辽宁鸿运八道壕煤矿 有限公司矿因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取消 生产能力公吿。现该矿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重 新取得,经审核,生产能力公告所需相关要素已齐全有效,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 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 17号)规 定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 2020年第9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 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的企业(以下简称“双有”企业),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工作。《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 第三十八号)进一步明确了审核工作的范围、实施和组织管理 等内容。依据上述规定,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 解环境风险,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决 定,联合发布“辽宁省2020年度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 业名单”

辽宁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辽宁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批发和零售价格公布如下,自2020年6月28日24时起执行。辽宁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品 名批发价格零售价格汽油标准品6640 6940 92号车用汽油7038 7356 95号车用汽油7437 7773 +10号车用柴油5477 5765 +5号车用柴油5591 5885 柴油标准品5705 6005 -10号车用柴油6047 6365 -20号车用柴油6333 6666 -30号车用柴油6447 6786 -35号车用柴油6561 6906 备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要求,本次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的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  二、具体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

关于征集5G网络部署重点场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5G网络作为新型通信基础设施,是构建未来万物互联、智慧社会的重要基石,将从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改变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大力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5G创新应用,是抢抓发展机遇,拉动投资的重要举措。4月24日,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支持政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大力推动全省5G基站建设。  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上下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部署工作,预计将于三季度末,完成新建开通5G基站超过2万个的年度建设目标,基本实现14个市、沈抚示范区中心城区,重

“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启事

“十四五”规划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谋划“十四五”,绘就新征程第一个五年发展蓝图,对于确保我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方智慧是编制好规划的源头活水,集思广益是规划成功的关键。为更好地编制出符合我省省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人民意志的“十四五”《规划纲要》,省发展改革委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  诚邀社会各界关心关注辽宁发展的有识之士,围绕加快转变思想观念,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2〕16号),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25号)和《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发改高技〔2015〕2187号)要求,我委拟继续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进一步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请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以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纳入辽宁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企业名单的通知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辽宁省教育厅辽发改社会(2020) 329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纳入辽宁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 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 590 号)要求,经认真履行企业自愿申报、部门联合会审、面向 社会公示等相关建设实施程序,现公布第二批纳入辽宁省产 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名单,入围企业同步列入 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为做好对入围企业的 建

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公告

按照2020年4月15日第17次省长办公会议要求和省能源产业集团《关于南票煤电公司关闭退出的报告》(辽能〔2020〕62号),现将辽宁省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情况予以公告。  2020年,全省计划关闭退出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大窑沟矿和小凌河矿,核定生产能力分别为54万吨/年、60万吨/年,合计退出产能114万吨/年。   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关于印发《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寸性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乂件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电业局(供电公司), 有关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 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省“十 四五”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阶段性研究成果,为加快扩大有效 投资

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5G产业发展方案(2019—2020年)》和《辽宁省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切实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促进5G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5G基站用电价格政策  (一)5G基站可根据自身用电特性,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制电价,具体事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第二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及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等有关事项的

关于转发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关于转发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辽发改价格〔2020〕133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辽宁省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 告2020年第3号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 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令第三十八号),促 进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的“双超”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 产审核工作,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决 定联合发布“辽宁省2019年度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名单”(名单附后,共计44家)。本通告中所称“双超”企业,系简称两批企业,一是在2018 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 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

辽宁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8年度省对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节能法和国家及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政府2018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沈阳市、大连市、丹东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鞍山市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阜新市、本溪市、抚顺市、朝阳市、铁岭市、营口市、辽阳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各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全省能耗总量和强度

辽宁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批发和零售价格公布如下,自2020年3月17日24时起执行。    备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肓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ⅥA车用汽油和Ⅵ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0号)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5、其他相关价格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 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国资委,各市(不含大连)发展改革委、沈抚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具体范围的函》(发改办财金〔2020〕1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具体范围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的意见》(国发〔2016) 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 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 发煤炭〔2017) 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省生产和建设煤 矿产能情况予以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在籍煤矿33处,产能4199 万吨/年。本次公告生产能力的煤矿23处,产能3570万吨/ 年;其中生产煤矿20处,产能3465万吨/年,建设煤矿3 处,建设规模105万吨/年。其余10处煤矿因证照等公告要 素不全,不具备公告条件,暂未公告

“辽宁省12320健康通”微信公众平台新增“患者同行查询”功能

1月31日,居民通过关注“辽宁省12320健康通”微信公众平台,点击“健康助手”菜单中的“患者同行查询”栏目,可及时查询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同乘的交通工具。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