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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土地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缺的要素资源,其稀缺性和重要性显而易见。当前,加强和优化土地资源管理的一个普遍共识就是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这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战略之一。然而在以往土地粗放利用的传统模式下,各个地方仍然存在大批的闲置土地,这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不利于未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尽管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指导管理闲置土地,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开展了颇有成效的相关探索实践,但闲置土地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我区闲置土地处置也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多,闲置土地处置实施难度大等问题。 为充分利用和盘活已供土地资源,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拉动固定资产投资,解决新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多、盘活难度大等问题,在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意见、借鉴其它城市实践经验、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以用为先”的大原则,制定了《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指导意见(试行)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指导意见(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充分利用和盘活已供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加快已供土地开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市内四区闲置土地和部分未按期竣工地块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大政办函〔2022〕3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金普新区全域范围内涉及闲置土地及未按期开竣工的各类建设项目。新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进行闲置土地处置、约定开竣工时间、项目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予以执行。 二、工作原则 在对新区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摸排、查清事实、客观研判的基础上,对有意愿继续开发的企业,保证将政策用好用足,实现新区闲置土地资源盘活、固投增长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结合新区实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原因,坚持“以用为先、分类处置”,妥善处置、有效盘活土地资源。 (一)交地之日起两年内开工 考虑各种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时间和新区地处北

《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

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 (2021年7月13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 第三章 预防 第四章 治理 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能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

关于开展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海洋经济活动单位(企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主要任务及分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62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及时了解海洋经济活动单位的发展动态,通过开展海洋经济活动单位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直报等工作,实现对海洋经济数据的实时监测、动态监管与科学评估,更好地服务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海洋产业发展政

关于居住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土地补充手续办理事宜的公告

为规范居住用途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地下、半地下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行为,保护已购买停车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历史遗留居住用途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地下(半地下)停车场土地使用手续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www.zrzy.dl.gov.cn/news.html?id=1766486)于2019年10月18日印发施行,市自然资源局已会同市住建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了市本级居住项目配建地下、半地下停车场办理补充用地手续的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目前该项工作正式启动,请有关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的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的公告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公告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1690号)要求,现将我局负责审批登记且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仍处于有效期的矿业权基本信息公告如下:序号采矿权名称许可证号采矿权人矿种有效期起有效期止1大连恒瑞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C2102002010077 120070158大连恒瑞矿业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2014-12-112020-07-112大连和润采矿有限公司石灰岩矿C2102002010107 120077646大连和润采矿有限公司制灰用石灰岩2015-09-222020-07-223大连新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01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为华润置地(大连)有限公司办理位于甘井子区中华路北侧、山东路两侧部分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出让及土地登记手续,现予以公告。根据2019年10月24日核发的《甘井子区中华路北侧、山东路两侧部分宗地改造项目(A区)规划条件补充说明》(规条补字〔2019〕6号),该项目用地性质为A区商业,容积率为A区3.51(不含地下、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02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为中南樱花园项目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用地手续。  该项目位于中山区中南路224号,土地权利人为大连日信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住宅建筑面积增加9034.08平方米,增加的住宅建筑面积按出让方式供地,出让年限为70年,出让起始时间为2003年9月12日。本次土地手续办理只解决老百姓住宅办证问题,本次补办土地手续面积不含地下配套公建面积。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42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使用权划拨给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地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以西,市体育中心西南侧地块,用地面积约225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23634.57平方米(以现状实测为准),建设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

《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告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保护好大连历史文化名城,落实和深化国家、辽宁省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处理好大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制订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是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民生、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第4条 历史文化价值  1、中国古代东北地区文化传播发展的枢纽  (1)文明曙光,辽东半岛地区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2)波连

关于大连金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 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大连金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03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予以公告: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2)字第2211号,收回土地面积12124.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机车车辆工厂;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3)字第2666号,收回土地面积3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卫生事业服务中心;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3)字第2842号,收回土地面积16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机车车辆工厂人防办;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3)字第2838号,收回土地面积59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机车车辆工厂人防办;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04)

《中山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告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对中山广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促进街区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指导街区环境整治和管控建设,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中山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指导文件。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文化复兴、环境改善、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二章原则目标  第4条 规划原则  (1)保护历史载体真实性  (2)保护空间格局完整性  (3)保护利用可持续性  第5条 规划目标  保护街区风貌特色:对街区的空间格局、历史建筑、环境要

《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告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该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二章 规划原则与目标  第4条 规划原则  (1) 保护历史载体真实性  (2) 保护历史载体完整性  (3) 保护历史环境延续性  第5条 规划目标  历史文化目标:全面认知街区的价值和特色,保护街区整体空

《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告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对东关街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促进街区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指导街区有序改造建设,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指导文件。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文化复兴、环境改善、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二章目标原则  第4条 保护目标  以保护街区整体空间为前提、复兴街区活力为核心、指导街区改造建设为出发点,打造历史文化气息厚重、风情浓郁、生活及旅游服务设施完备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5条 保护原则  (1)真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04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大连海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沙河口区振工街27号,土地面积1000.78平方米,建筑面积4071.38平方米,用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该宗地地价总额为45.97万元人民币。现拟办理该宗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为31.5年,出让起始日期从2018年6月19日起算。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 005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为天植商城项目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用地手续。  该项目位于中山区西起上海路和中和街,东至民生街,北起津浦街、同顺街,南到天津街,土地权利人为大连天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建筑面积由33840平方米调整至67710.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467.78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094.09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0148.22平方米。土地用途地上、地下一层为商业,地下二层为停车库。本次调整须补缴地价款7517.36万元,补办的建筑面积按出让方式供地,出让年限为40年,

落实《大连2049城市愿景规划》之 《大连市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5年)》 公告

《大连市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城镇体系规划”)是大连市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城乡空间发展的“整体最优化设计”,是落实《大连2049城市愿景规划》愿景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重要规划之一。其重点任务是以区域各项经济要素分布为基础,确定城镇的职能分工、人口规模等级、空间布局结构体系、全域生态格局、重大基础设施协调等,是支撑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42部专项规划之一,其成果将纳入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全域层面的战略指导。  规划于2016年启动编制,2018年6月15日通过了市规委会专家委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 006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作为润泽园小区配套中学项目用地,现予以公告。  该项目位于甘井子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侧、月牙泉路西侧,用地面积1513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学用地。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拟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11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位于中山区风景街4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中国用(90)字第0002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中山区风景小学,收回全部证载土地面积3010平方米,现予以公告。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0142  特此公告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10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予以公告: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0)字第00027号,收回土地面积72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冶金机械厂;土地证号为大国用(96拨)字第9603047号,收回土地面积861.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沙河口区新建小学。  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0142  特此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通告

大连民正工艺品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地块项目位于沙河口区石门街南侧、新桥街东侧。依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辽02执恢6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辽02执恢678号)及《不动产权证书》(辽[2020]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901018号),现声明原大连市规划局核发给大连汇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民正工艺品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地块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04200900059号)、《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方审字[2011]第3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204201100044号),建设单位主体变更为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09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作为大连湾实德地块配套小学建设项目用地,现予以公告。  该项目位于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振兴路以南、佳宝路以东、振连路以北,用地面积156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8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拟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及土地登记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07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收回位于甘井子区大连石灰石矿及泉水河南侧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土地面积约223.3145公顷,本次收回其中约219.0319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并办理注销登记。  联系电话:0411-65850142  特此公告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08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使用权继续租赁给智博电脑工程有限公司,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地位于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86号,土地面积978.6平方米,建筑面积1004.9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续租5年,从2019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年租金总额11.49万元。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411-65851162  特此公告

权证遗失作废公告(2020年7月29日)

下列权利人的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大连北市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公告作废。序号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建筑面积(m2) 坐落12008206010003大连北市集团仓储有限公司223.6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南关岭村西洼子22008206010004大连北市集团仓储有限公司511.7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南关岭村西洼子32008206010005大连北市集团仓储有限公司294.8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南关岭村西洼子42008206010006大连北市集团仓储有限公司14.57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南关岭村西洼子52008206010007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15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予以公告: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05)字第03028号,坐落于沙河口区宏业街39号,收回全部证载面积8616.8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华润棒棰岛啤酒有限公司。  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0142  特此公告

权证遗失作废公告(2020年7月9日)

权证遗失作废公告(2020年7月9日)2020-07-14[ 字号:大|中|小 ]  下列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中革镇堡村民委员会申请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公告作废。序号土地证号所有权人使用权面积(m2)坐落1甘集用(2005)040142号大连傲尔通农业有限公司1628.9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2甘集建(2001)字第03160003号大连中革实业开发总公司34580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3甘集建(1993)第03160032号中革村老幼儿园635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4甘集用(1998)字第03160056号中革二车队场院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14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使用权划拨给大连市中山区城区建设服务中心,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地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长江东路以北、港东七街以西,用地面积13925.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建设东港第四小学项目。用地性质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土地用途为小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13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政府拟收回位于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04)字第0410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全部证载土地面积为40750平方米,现予以公告。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014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