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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 大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落实中央因城施策方针,增加政策性住房供应,规范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结合我市住房供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合理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辽宁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以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性审批落户和综合积分落户为主要管理模式,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实行阶梯式、差别
大公发〔2013〕48号 大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县公安(分)局,本局有关直属部门: 现将《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公安局 2013年2月21日 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
办事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查(30个工作日之内);3、对拟通过网上预审的材料进行在线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留言告知进行现场审查;5、现场审查合格后,核签落户手续。审批依据《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政发〔2
办事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查(2个工作日之内);3、在线预审核完成后,留言告知进行现场审查;4、现场审查合格后,核签落户手续。审批依据:《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5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六条 本市的积分落户办法
办事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查(10个工作日之内);3、在线预审核完成后,留言告知进行现场或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审查;4、现场审查合格后,核签落户手续。审批依据:《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5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政府及大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示精神,自2018年11月1日起我办将成就积分落户、综合积分落户、应届毕业生落户、复退转军人落户的受理及核签工作前置到拟落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受理。由于人口结构办窗口不再受理上述落户申请
一、必备手续:1. 注销户口证明或有注销户口内容的《居民户口簿》;2. 义务兵、退伍、转业士官需提供《退伍证》;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需提供《退休证》或《离休证》;军队转业干部需提供《军官转业证书》;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义务兵除外)。二
一、必备手续:1.《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请落户人员的基本材料;(一)《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二)16周岁以上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三)《结婚证》;(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被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证》;2.《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审批表
一、必备手续:《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请落户人员的基本材料:1.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 16周岁以上人员的《居民身份证》;3.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未婚的须在办理部门使用的《个人未婚声明》上签字承诺;属于其他婚姻状况的,按照实际情况,须提
办理条件及材料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行政区划的下列人员:(一)户籍在市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下同),到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含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下同)、庄河市(含花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