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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2020年度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20-210000-76-01-081211)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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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审批<辽宁省2020年度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根据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开展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汛五〔2017〕33号)等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

2020年度辽宁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涉及沈阳市于洪区和新民市、鞍山市鞍山城区和鞍山新区、盘锦市盘山县和大洼区6个县(市、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

对涉及的6个县(区),60个乡镇,678个行政村开展洪涝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新建自动雨量站41个、水位站16个;新建视频监测站18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250套、简易雨量报警器282个、简易水尺282个、手摇报警器1821个、铜锣3035个、入户型简易雨量报警器19套;在重点学校及旅游景区配备预警设施18套。

新建4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4个县级视频会议系统;对涉及的6个县(市、区)的60个乡镇开展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盘山县和大洼区不含视频会议);共享4个县(市、区)的县级平台气象;将新民市县级数据共享到市级平台;共享整合3个区的市级平台;整合4个县(市、区)的平台信息到辽宁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水文数据共享平台。

在涉及的6个县区组织开展农村基层防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在涉及的6个县(市、区)配备4套县级(不含盘山县和大洼区)应急救援工具、60套乡级应急救援工具及678套村级应急救援工具。

三、投资概算

核定总投资337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58万元,省级投资845万元,市县投资675万元。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范财务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按期完工,尽早发挥功效。

 

 

辽宁省水利厅

 2020年5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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