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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签定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计划已下达并开始实施。为切实加强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管理,现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签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与范围 1.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发〔2019〕2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发〔2019〕28号); 2.范围:2020年批准组建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辽宁应用数学中心。 二、基本要求 1.签定任务书时,甲方为省科技厅归口业务处室,乙方为平台依托单位,丙方为项目初审推荐单位; 2.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与甲方在确定的时限内签定任务书; 3.丙方参与签定任务书,承担保证任务完成的责任,具有监督平台组建的权力; 4.对于建设结果可测的目标任务,任务书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对于建设结果不可测的目标任务,任务书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有准确含义的定性说明; 5.对平台组建中的有关条件保障和经费配套条款,必须明确签约各方的责任,并明确出现一方违约时,其他方应有的权力; 6.乙方应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中核定的技术领域、平台名称、负责人等内容填写任务书; 7.任务书由甲方核准后方能生效。 三、操作方式 1.网上填报。各有关单位需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完成任务书文本内容的在线填报、校对、审核、修改; 2.文本印制。纸质任务书由乙方印制一式6份,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丙方履行程序并汇总,报甲方签定;任务书文本甲方3份,乙方1份,丙方2份存档;按任务书条款实施管理。 四、责任分工 1.甲方负责对任务书文本内容进行在线指导修改、审核和确认,并组织完成计划项目纸质任务书的签定程序; 2.乙方负责在线填报相关任务书文本各项内容,按甲方指导意见在线修改、校对,定稿任务书文本; 3.丙方负责签约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并承担甲方委托的相关工作。 五、时限要求 平台承担单位填报任务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 初审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 归口业务处室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 完成纸质任务书签约程序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归口业务处室、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高新技术处 王旭 23983430 信息技术处 严欣欣 23983468 生物医药处 刘峰 23983402 农村科技处 石新辉 23983401 社会发展处 袁贞伟 23983676 规划平台处 范苑 23983733 2.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络方式: 郭翔:15998349870 卞守龙:13614027066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