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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辽阳铭德等4家典当企业典当经营许可的公告经公司申请,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和注销工作指引>的通知》(辽金监发〔2019〕22号)要求,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终止辽阳铭德典当有限公司、辽阳金万和典当有限公司、铁岭汇诚典当有限公司、朝阳市誉诚典当有限公司4家典当企业典当经营许可,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编码为:21461A10015; 21490A10016; 21406A10014; 21342A10012)。 特此公告。 省金融监管局 2020年5月15日 |